
圓盾
古希臘重裝步兵的大型圓盾
阿斯庇斯(Aspis,希臘語ἀσπίς)乃古代希臘重裝步兵霍普利泰斯所執之大圓盾,徑約八十至百公分,重達七至八公斤之厚實防具也。以輕之木(多為黑楊或柳)之圓板挖如缽之深,外覆薄銅之板,內緣以皮或布修之。其最大之徵,在於中之銅腕環porpax與緣之皮握antilabe所成之二重之握,使盾之重不繫於腕之一點,而分受於臂與肩,遂能久持大盾。於密集之列phalanx中,諸兵之阿斯庇斯覆己之左半身,並覆左隣戰友之右半身,故棄盾而逃者,乃使其鄰之友裸於死之最大恥也。傳云「霍普利泰斯(hoplites)」之名本出自指重裝具之「霍普拉(hopla)」,而其首即阿斯庇斯,足見此盾乃定古典希臘市民兵之身分之核之裝也。
起源
阿斯庇斯之始可溯至紀元前八世紀之希臘,與其前邁錫尼期所用之八字盾或塔形盾全異之新形也。鉢之深曲與二重之握之二決定之發明,成此新盾。傳承歸其精成於伯羅奔尼撒之城阿爾戈斯之手藝,故亦稱「阿爾戈斯之盾」。至紀元前七世紀,執阿斯庇斯之重裝步兵肩並肩而立之phalanx之戰術根於希臘本土,歷波斯戰爭與伯羅奔尼撒戰爭,此戰術成諸希臘城邦之共標。紀元前四世紀,馬其頓之腓力二世創以雙手執長槍sarissa之新phalanx,於是阿斯庇斯讓位於可掛肩之小盾pelte。入希臘化之世,與市民兵之世共漸退。
特徵
- 徑約八十至百公分,重約七至八公斤之大圓盾
- 於木圓板覆薄銅之板,內挖如缽之深之構
- 由中之porpax與緣之antilabe所成之二重之握
- 於phalanx列中,並覆左隣戰友之右半身
- 拉刻代蒙之lambda、科林斯之飛馬、雅典之鴞等城邦之紋
- 缽之形可載於肩,於行軍與止息之際緩其重
故事
阿斯庇斯與右手所執之槍dory相配,乃希臘城邦之市民兵於正面衝突中所揮之威之根也。兵以左臂執盾,以右手執槍,覆己之左半身與左隣戰友之右肩。故phalanx自然右傾,二軍既接,互以其右端欲卷敵之左端,乃古典希臘戰之典也。馬拉松(紀元前四九〇年)、溫泉關(紀元前四八〇年)、普拉提亞(紀元前四七九年),希臘城邦之霍普利泰斯以缽形之阿斯庇斯如負肩而與波斯之師相當,顯其威。二phalanx既接,盾與盾相磨之後,兩陣以推壓othismos分勝負,乃古典希臘戰場之常也。
弱點
阿斯庇斯最大之弱在重與其加於一臂之負。七至八公斤之重繫於左臂之獨,久持則臂僵,且一臂為盾所占,於單身之戰乃大之負也。鉢之深雖固正面,然右肩與脇恆露,須賴右隣戰友之盾,故列既崩,霍普利泰斯遂大為脆。宜於平原之正面衝突,而於坡、林、狹道則大盾為累。於波斯戰爭,宜希臘本土之狹地,而於伯羅奔尼撒戰爭之山間與市街,常為輕之投槍兵peltast所擾。至紀元前四世紀,馬其頓之長槍sarissa既起,欲以雙手執長槍,遂使大阿斯庇斯讓位於小盾pelte。
文化與歷史意義
阿斯庇斯越單純之兵器,乃刻希臘市民兵之身分與名譽之象也。斯巴達之母告出征之子曰「攜盾而歸,或載於盾上而歸」(普魯塔克《拉刻代蒙婦人之語錄》傳),示盾非但工具,乃並負其於城邦之忠與納死之姿之物也。棄盾而逃者稱「rhipsaspis(棄盾之人)」,失市民權與名譽。詩人阿基羅庫斯歌己棄盾而生歸,並無羞色而言「命貴於盾」(紀元前七世紀之詩),其反諷之語反顯棄盾之恥之重。刻拉刻代蒙之lambda、科林斯之飛馬、雅典之鴞、波伊俄提亞之美杜莎之首等城邦之紋之阿斯庇斯,存於黑繪式與紅繪式陶器之畫之諸處,遂為古典希臘美術之一象。
在大眾文化中的出現
阿斯庇斯於演波斯戰爭與希臘城邦之電影、時代劇、遊戲中,作霍普利泰斯之印,幾無不見。電影《三百壯士》(300)中,斯巴達之兵所執之lambda(Λ)紋之缽形盾,乃其最廣為人知之姿。《特洛伊》《亞歷山大》之類歷史電影,亦繪之為霍普利泰斯部隊之核之裝。於戰略遊戲《全面戰爭:羅馬》《霸權:馬其頓王腓力》與行動遊戲《刺客教條:奧德賽》中,阿斯庇斯作一望即知希臘步兵之視覺之手段。然創作多繪阿斯庇斯過輕,又誇繪人人皆執同一lambda之紋。
趣聞
- 「霍普利泰斯」之名本出自希臘語之「霍普拉(重裝具)」,而其首即阿斯庇斯,故盾本身定重裝步兵之身分。
- 詩人阿基羅庫斯(紀元前七世紀)歌其於色雷斯之戰線棄盾而逃之事,無恥色而言「命貴於盾」。此反諷之語反顯棄盾之恥於時人感之何等之重。
- 斯巴達之母告子「攜盾而歸,或載於盾上而歸」之語,傳於普魯塔克《拉刻代蒙婦人之語錄》,並傳阿斯庇斯之缽形足為運屍之擔之大也。